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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太平官”丢官
引用本文:守泰.让“太平官”丢官[J].党员干部之友,2002(7).
作者姓名:守泰
摘    要:近日报载,湖北省黄梅县对51名政绩平平的乡(局)级干部给予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组织处理。至此,该县近3年来共淘汰127名“没犯错误”的乡(局)级干部,先后有17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无功”被降职。如今在黄梅政界,做“太平官”就要丢官已不是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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