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是一名女工 ,1 0年前我与丈夫结婚后不久 ,他就到国外留学去了 ,现在他已在国外有正式工作。由于我们夫妻感情早已破裂 ,为此我想提出离婚 ,但不知应在哪里起诉。读者 :吴某复 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 3条第(1 )项规定了“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规定说明了对在外国居住的人提出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在我国的人民法院提起 ,由我国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提到的“有关身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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