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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彰显古都风貌提升老城品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2011]211号
摘    要: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规划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彰显古都风貌提升老城品质的若干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建筑高度  古都风貌  高层建筑  规划局  彰显  明城墙风光带  严格控制  历史文化街区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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