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早在1986年,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中就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党有党纪,国有国法。""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1993年,江泽民在全国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中有一段深刻的论述:"在我们国家任何人都要接受监督,掌握权力而不接受监督,必将导致腐败。人大的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监督,它是一种国家体制,而不是个人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