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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
引用本文:危辉星.离婚登记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J].人民司法,2011(23).
作者姓名:危辉星
作者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2003年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关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规定。与此同时,现行婚姻法只对结婚规定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但未规定无效离婚或可撤销离婚的情形。故在我国通过行政程

关 键 词:行政案件  现行婚姻法  司法审查标准  登记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离婚登记  登记机关  当事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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