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活动状况研究——以山东省兖州市法院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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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丽红,孙舒眉.女性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活动状况研究——以山东省兖州市法院为例[J].人民司法,20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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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丽红 孙舒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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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兖州市人民法院;同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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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大《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法院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积极选任和管理、使用人民陪审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陪审工作中,女性参与状况如何?女性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的选任状况、对陪审制度的认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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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院审理 陪审制度 婚姻家庭 人民陪审员制度 选任 山东省 司法活动 案件审理 女性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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