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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受到暴力伤害应认定工伤
作者姓名:卢祖新  陈立洋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遵守安全生产义务受到暴力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案号一审:(2010)涪法行初字第45号二审:(2010)渝三中法行终字第57号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事故  职业病危害  安全生产  认定  工作职责  暴力  工作场所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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