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院可直接认定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无效
引用本文:周舜隆.法院可直接认定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无效[J].人民司法,2011(24).
作者姓名:周舜隆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一般来说,垄断协议往往是因第三方举报、起诉而被揭发,协议当事人对此秘而不宣,即便有一方不予遵守,也不会公之于众,更不会诉之法院,唯恐招致管理部门的处罚。但是本案中,当事人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支持其存在核心卡特尔条款的垄断协议时,法院无须再考虑相关市场的界定,也无须再对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进行经济分析,可径行认定为不得豁免的垄断协议。

关 键 词:高强薄壁管  限制竞争行为  反垄断法  垄断协议  南通地区  经济分析  飞轮  合作协议  价格卡特尔  相关市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