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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妨碍在职业病工伤保险纠纷中的认定和适用
作者姓名:冉崇高  陈璐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有组织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法定义务,且职业病诊断必须有用人单位的支持和配合方能完成。故在职业病工伤保险纠纷中,用人单位未组织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行为符合举证妨碍的构成要件,应当由其承担举证妨碍责任,推定劳动者关于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的主张成立。■案号一审:(2010)永民初字第2606号二审:(2010)渝五中法民终字第4013号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举证责任倒置  职业病危害  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  保险纠纷  离岗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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