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警察教育培训体制的特点及对我国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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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5月11日至20日,以傅国良院长为团长的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教育考察团(以下简称考察团)一行6人赴美国山姆·休斯敦州立大学刑事司法学院(SamHoustonStateUniversity)、美国纽海文大学(theUniversityofNewHaven)以及加拿大多伦多警察学院(TorontoPoficeCoHege)等对口刑事司法院校以及警察培训机构进行考察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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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浙江警察学院 教育培训工作 教育培训体制 北美 州立大学 刑事司法 2010年 考察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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