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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评析
作者姓名:奚玮  邓劲松
作者单位:[1]西北政法学院 [2]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对于如何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于法律渊源、诉讼理论的不同,世界各国大体上有两种立法模式:一种是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通常采用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模式,即允许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由刑事审判组织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另一种则是英、美等英美法系国家通常所采用的刑、民分审的立法模式,即不允许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告人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

关 键 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立法模式  大陆法系国家  英美法系国家  犯罪行为  民事赔偿  诉讼过程  被告人  被害人  损害赔偿  法律渊源  诉讼理论  刑事责任  审判组织  赔偿问题  物质损失  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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