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醉驾:一人判七年一人判无期——危害后果不是量刑唯一因素?
摘    要:<正>主持人:最近,江苏省内两起醉驾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的宣判引起了社会的争议,因为撞死1人的肇事者被判无期,而撞死3人的肇事者只获刑7年。两个案件的简单情况是这样的:2009年10月31日17时40分,在淮安市朱桥镇高庄道路上,15岁的苏广泽、13岁的徐洋、16岁的张义等4名男孩到镇上浴室洗澡后结伴回家时被车撞倒,3人死亡,另一男孩因撞击造成轻微脑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