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权可诉性的行政法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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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立. 中国社会权可诉性的行政法之路[J].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 2010, 0(2): 6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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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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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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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尽管社会权是否具有可诉性依然存在争议,但不管是国际还是国内都大刀阔斧地开拓各种路径对社会权进行保护。我国学界对社会权的研究绝大部分停留在对社会权是否可诉的宏观层面,而社会权可诉性技术性问题远没有提上议程。在中国,宪法实施面临重重困境,而短期内建立类似西方的违宪审查制度不现实,所以转化视角寻求社会权可诉性的其他路径是中国语境下的理智选择。中国社会权可诉性的行政法路径,是通过行政法实施宪法,通过行政诉讼推动宪法诉讼,发挥行政法当前保护社会权的重要作用,最终推动社会权的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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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权 可诉性 行政法 |
On China's Path of Administrative Law to the Litigable Nature of Social Righ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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