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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车案”判决:惩罚人性之恶
作者姓名:岳伍东
摘    要: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长安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去年9月15日发生的九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依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蔡洋公然暴力伤人,寻衅滋事,性质恶劣,获刑十年,法院的判决无可置疑。

关 键 词:判决  人性  惩罚  故意伤害  人民法院  寻衅滋事  有期徒刑  莲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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