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兼谈民诉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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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玉明 罗颖 江利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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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 2.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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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的实现是法执行主要社会职能的特殊方式。如果法的规定不能在社会关系中得到实现的话,那法什么都不是。"可见法律的生命在于实现,而民事执行是民事法律得以实现必不可少的形式和途径。民事执行制度改革一直是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但司法实践中仍常遭遇"执行难"和"执行乱"。执行权滥用、错用依然存在的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程序化、专业化、强制性的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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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执行 检察监督 民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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