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如何走完生命的倒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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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连生 胡卫 马松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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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引子 犯罪嫌疑人经派出所或刑警队讯问后,被送进了拘留所。按照其所实施行为的恶劣程度及触犯刑律所涉及的罪名,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立即加戴戒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砸”上脚镣了。例如曾在北京火车站进行毒品交易、携带海洛因500克—1000克的少数民族毒贩克里木、优素夫;在河北涿州疯狂贩卖毒品的“黑老大”;以及在北京至莫斯科的国际列车上对旅客实施抢劫、伤害、强奸的匪首牛顿、苗炳林等人,入所即成为监管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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