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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预售商品房造成购房人损失的界定
作者姓名:毛文博
作者单位: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检察院,211600
摘    要:一、基本案情刘某为承接房地产开发项目,挂靠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并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开发某综合楼工程。工程开发资金由刘某自行筹集,刘某在借了数百万元高利贷的情况下,开发资金仍短缺,于是,刘某于2004年至2005年lO月间,在综合楼工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下,与多名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进行商品房预售,

关 键 词:预售商品房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项目  房地产开发公司  购房人  界定  损失  开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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