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以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七章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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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文灵,朱理.涉外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以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七章为中心[J].人民司法,2012(9):5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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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文灵 朱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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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师范大学;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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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4月1日施行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专章规定。无论是在该法制定之时还是施行之后,涉外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都是争议最大的领域之一。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公平有效地解决涉外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向世界充分展示我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开放、自信、包容和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是人民法院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所面临的重要任务。本文试从知识产权的特性及其对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法律适用的影响出发,以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七章的规定为中心,对涉外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作初步探讨,以期对该法的正确理解和适用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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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转让 法律适用规则 涉外民事关系 保护地 产权关系 当事人 适用问题 正确理解 侵权行为地 保护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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