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刑事合规暂缓起诉制度之缘起、效果及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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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戎静.法国刑事合规暂缓起诉制度之缘起、效果及借鉴[J].比较法研究,2022(3):5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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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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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检察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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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阿尔斯通公司和巴黎银行因合规问题被美国司法当局处以巨额罚款的触动下,法国借鉴美国暂缓起诉协议(DPA),引入了公共利益司法协议(CJIP)。引入动因源于寻求对他国法律域外管辖的制衡、对国内法反腐力度的补强及司法功利主义的推动。公益协议作为起诉替代方案仅适用于特定罪名,以符合“公共利益”作为实质适用标准。公益协议整合了公益罚金、合规计划和被害人赔偿三项制裁措施,检察官与涉事法人签署后由法院批准生效。该制度促使法国刑诉目的实现方式趋于多元、协商型司法进一步融入及法人归责原则转型,在限制他国司法域外适用和执行高额罚金等方面获得了成效。以法国经验为启示,构建我国刑事合规制度既要有国际视野的宽度和广度,亦要有解决我国实际问题的专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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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合规 暂缓起诉 公共利益 公益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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