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数据交易的法律范畴界定与实现路径
引用本文:梅夏英.数据交易的法律范畴界定与实现路径[J].比较法研究,2022(6):13-27.
作者姓名:梅夏英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重点基地重大项目“数字经济基础性私法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数据的分享和控制法律体系研究”(项目号:19AZD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数据交易是目前在法律上亟需明晰的问题。现有的以数据商品化为前提的数据交易中心(所)模式,在实践中运行疲软、缺乏效率,这源于目前理论界对数据交易属性和范畴的判断存在一定的偏差,故有必要在理论上对数据交易进行科学的范畴界定。数据交易是一种隶属于网络数据访问和流动体系的数字技术现象,应当归入派生于网络技术体系的新理论范畴,且目前尚无现成的交易制度和规则与之相对应。数据交易在法律上应被作为服务类合同观待,在此基础上对应大数据生长的客观技术环境和价值释放方式,确立数据交易在动态网络生态体系中的地位。在数据服务范畴下理解数据交易,应从信息服务的附属性或劳务性,以及数据服务的控制性、流动性和结合匹配性角度来予以观察,以消弥数据“服务”和数据“交易”之间的观念冲突。数据交易依赖于互联网基础系统,故数据的要素化是数据交易和流动的基础条件,数据交易亦应通过特定的平台中介以撮合方式来进行,从根本上说,数据交易平台从事的数据交易只是通常网络数据分享的一种特殊形式。

关 键 词:数据交易  服务合同  法律范畴  产权界定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