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委托辩护优于法律援助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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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永生.论委托辩护优于法律援助辩护[J].比较法研究,2022(6):4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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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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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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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我国实践中屡屡出现办案机关通过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担任辩护人,从而排除被追诉人或者其近亲属委托的律师的做法,这种做法违背了委托辩护优于法律援助辩护的法律规则与基本法理。委托辩护优于法律援助辩护是国际通行的刑事司法规则,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文件也作出了全面规定。委托辩护优于法援辩护是法律援助制度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保护被追诉人的合法权利,有助于降低国家法律援助经费面临的压力。不仅被追诉人委托的律师优先于法律援助律师,被追诉的近亲属委托的律师也优先于法律援助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第51条的规定存在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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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委托辩护 法律援助辩护 法律援助经费 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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