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官小贪”——零容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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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贻伙.“大官小贪”——零容忍[J].党建,2011(3):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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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贻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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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底,安徽省芜湖市舆情颇不平静,街头巷尾议论纷纷。而这围绕的却是同一个人、同一件事:11月26日,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建国,因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58935.6元、美元15300元、购物券53000元,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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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零容忍 市人大常委会 2010年 原副主任 他人财物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芜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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