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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听证:检察行为司法化的路径选择——兼论不起诉公开审查机制的构建
作者姓名:张昌明
作者单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长期以来,对于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总有争议,然而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机关不仅是与法院并列的司法机关,而且是法律监督机关。然而作为司法机关的检察机关,“生于司法,却无往不在行政之中”,有学者指出中国检察制度中存在一个突出的悖论:检察机关是有司法权的司法机关,却始终采用行政性办案方式而欠缺司法特征。①检察行为的司法化是检察机关的必然选择,也是检察机关的生命力所在。

关 键 词:检察行为  司法化  审查机制  起诉公开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检察机关  司法机关  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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