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试论检察机关法律 监督职能弱化的原因
作者姓名:
程紫平
作者单位: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摘 要:
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就从本质上确立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法律地位。任何具体检察工作的运作都必须围绕法律监督本质属性而展开,不得偏离本质属性的中心轴。这就象“源”与“水”。“本”与“未”的关系。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法律的规定总会存在一些漏洞,从而弱化法律的实施效果。本文试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弱化的角度,对立法的缺陷以及现行制度的掣肘等方面的原因略陈管见。
关 键 词:
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机关
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工作
《宪法》
国家法律
弱化
现行制度
运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