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0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及时运达,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春运工作指导原则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2784号)和《交通部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766号)精神,全面做好春运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2005年春运从1月25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全市旅客运量约356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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