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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推进福建文化产业发展
作者姓名:赖祖胜  沈明福
作者单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
摘    要: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主要涉及出版、演艺、发行播印、旅游、展演、动漫网络等领域。作为中国文明的一方沃土,福建在历史长河中积淀了丰富灿烂的文化,拥有的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量多面广,是“文物大省”。全省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5处182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07处、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463处,涉台文物1076处,文物保护单位的总量位居全国第六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01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6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居全国第三位。

关 键 词:文化产业发展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  福建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立法  文化服务  产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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