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指纹鉴定标准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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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力 黄镇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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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科技系,济南250014 2.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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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指纹鉴定又称指纹识别,它是以手指、手掌表面的乳突线花纹特征为依据识别个人的科学技术[1]。自1896年阿根廷警方首次将指纹作为人身识别的依据后,世界各国也陆续承认了指纹证据的合法地位,将其用于案件的侦查与审理[2]。因为指纹在揭露和证实罪犯、打击犯罪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在众多证据中有“证据之首”的美誉。然而,因错误的鉴定结论导致的错案一再出现,使指纹鉴定的科学性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其核心问题是鉴定的标准问题,即究竟在何种条件下能做出同一结论,而在何种条件下不能做出同一结论。对此,全世界的指纹工作者各执己见,争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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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 指纹鉴定 标准 客观性 数量 质量 |
文章编号: | 1008-3650(2005)04-0050-03 |
修稿时间: | 2003-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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