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2年以来,鉴于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屡受控股股东侵害的现实,中国证监会开始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中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市场上也对这一“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有力举措”充满期望。然而,对于累积投票制在实践中的作用,仍有探讨之余地。一、累积投票制概述累积投票制(Cumulativevoting),指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当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可将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或分散选举数人,并按得票数之多少决定当选人选的表决制度。[1]假定某公司总股本100股,甲乙分别持有18股和82股,且可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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