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合理性及相互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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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俊 洪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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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黄冈师范学院社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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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从未否认过道德的重要作用。德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得以实施、政治文明得以实现的思想保障,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人民的综合素质文明程度得以提高的重要手段。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目标,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重要内容。可见,德治自有其不可替代的实践价值。可以这样说,法治与德治二者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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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德治 合理性 相互关系 |
文章编号: | 1672-3163(2005)04-0057-02 |
修稿时间: | 200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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