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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转化犯的司法认定
引用本文:马虹,梁云.聚众斗殴转化犯的司法认定[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1):26-30.
作者姓名:马虹  梁云
作者单位:[1]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助理,南京210004 [2]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南京210044
摘    要:聚众斗殴犯罪不仅是多发性、常见性犯罪,也是我国刑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点问题之一。聚众斗殴转化犯必须符合所转化罪名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不应简单地以结果定罪,应依据共同犯罪的理论认定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一般而言,具备一定条件的首要分子和致人伤亡的共同实行犯要对重伤、死亡的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关 键 词:聚众斗殴  转化犯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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