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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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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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南京2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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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法学会研究课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SFH2007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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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国家权力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法律制度中,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地位最高,其监督目的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监督的基本方式是备案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分为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目前,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认识还需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尚未建立健全,专业人才缺乏,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备案审查尚未有效开展。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需要着重研究解决报送备案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审查工作机构、审查程序和处理方法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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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 法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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