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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法哲学解读
作者姓名:孙建国  冯琳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法学院,江苏镇江212013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7SJD820002
摘    要:民主一词出自西方,人民一词的大量使用也是晚近的事情,但也呈现出中国语境下使用的一些特点,人民不能就从其本身来理解,否则就会流于空洞。在人民与国家、人民与法律的关系中,人民是国家权力的合法基础,是法律效力的最后渊源。人民不直接行使权力,把行政管理权授给国家及其政府,把立法权授权给人民代表大会。这样,宪政就成了制度设计上的必然追求。

关 键 词:人民  国家  法律  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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