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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过众院选举制度改革
作者姓名:董璠兴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摘    要:1994年11月21日,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以多数赞成通过众院选举改革法案,至此众议院改革法案成立。下次众议院大选(总选)将按新的选举制度进行。 这次选举改革,日本各大报纸均以大字标题刊登消息,称这是“众议院70年来的制度变更”。这就是说自大正14年(1925年)改小选区制为中选区制,废除城市独立选区制,改为郡与市平等选举出议员的众议院选举制度以来日本众议院选举制度又面临了一场重大的改革。中选举制战前持续了20年。二战后,又曾有过改革,昭和20年(1945年)日本修改选举法,规定原则上以都道府县多为1个选区,作为例外议员定额15人以上的,才分为两个选区,采取了大选区制,但不久,在日本国宪法下,昭和22年(1947年)又回到中选区制,以至今日。即自1925年以来,除战后不长时间外,一直采用中先区制(每一选区选出议员2~6人),它不同于小选区制(每个选区选1人),也不是大选区制(每个选区选出7人以上)。日本众议院议员现在定额为511人,是从全国529个选区中选举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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