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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国革命历史上的第一部根本大法
摘    要: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2890票的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是中国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英勇斗争的历史总结,也是中国人民宪政历史的经验总结。中国共产党在其诞生之初,就举起了"争解放、争民主、争自由、争人权"的旗帜,并在其领导的根据地建立民主政府,着手制定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宪法,规定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人民的权利,保证革命在全中国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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