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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德”相济国方兴
引用本文:李良义.“法”“德”相济国方兴[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1):57-58,77.
作者姓名:李良义
作者单位:湖北警官学院,湖北,武汉,430034
摘    要:江泽民同志提出要在"依法治国"的同时,实行"以德治国",这是在总结历史和国内外治国经验基础上得出的科学论断.在中国这样一个注重伦理传统的社会里,法律和道德都是治理国家不可或缺的手段.在实行依法治国时代,不仅不能因为强调法律的地位而忽视道德的地位,而且还要善于通过法与道德的互补功能来完成法律向人们的自觉行动的转化.

关 键 词:法治  德治  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文章编号:1671-2803(2004)01-0057-03
修稿时间:200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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