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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答复
引用本文:霍保国.来信答复[J].中国民政,1996(12).
作者姓名:霍保国
作者单位:民政部优抚司
摘    要:唐德辉同志:来信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覆如下:革命伤残车人按有无工作分为在职和在乡,并s给数额不等的伤残保健金和伤残抚恤金。这是因为等工作单位的,一般都有固定的工资收入,日常生活于所保障,国家发给的保健金主要起身体保健作用,p时电体现出党和政府对伤残军人的关心和爱护。而找有工作单位,一般也没有固定W生活来源,日常生行主要靠国家保障。因此,国家发给数额相对较多的书恤金,以保障他们的生活。当然在目前情况厂,有些在职伤残军人由于目在单位不景气,其工资收入和日常生活也受到一定票响。对此,我们正努力探索解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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