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台湾著名法学家王泽鉴先生在一本著作中昭示法律人;最近数年学习法律的人,常自称为“法律人”,带有几分骄傲!带有几分期许!然则,法律人与所谓的外行人(非法律人)究竟有何不同?在一个法律社会,法律人常自负地认为,大者能经国济世,小者能保障人权将正义带给平民。法律人为什么会有此理想,有此自信?一是有法律知识,二是有法律思维。三是有解决争议的办法。我们律师也往往自诩为法律人,但我们是否达到了王泽鉴先生的期许呢?毋庸讳言,中国的法学教育是失败的,我们的法学院并不像其他国家法学教育那样,开展诊断教育和案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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