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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鉴定有精神病,为什么还要判刑?
摘    要:编辑同志 :我弟弟今年20岁 ,几年前因为精神衰弱辍了学 ,一直在家休息。今年3月 ,母亲因为小事与邻居张某吵了架 ,事后很快就淡忘了。但这事却被弟弟记在了心上。一天晚上 ,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一瓶硫酸 ,隐藏在张某常走的路上 ,在张某外出办事时 ,乘其不备将硫酸泼在了张某身上 ,造成张某重伤。我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经法医鉴定 ,我弟弟患有精神分裂症。我从书上看到 ,精神病人犯罪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法院却判了他10年有期徒刑。请问 ,既然鉴定我弟弟患有精神病 ,为什么还要判这么重的刑呢 ?许晶许晶读者 :我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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