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举证责任倒置在民事赔偿案件中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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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舍旺.探析举证责任倒置在民事赔偿案件中的适用[J].前沿,2007(5):10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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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舍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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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呼和浩特,0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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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可根据起因、事态的发展过程按责承担赔偿责任,按比例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为混合过错责任,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一些特殊侵权案件中,由于被告对案件事实或者相关的专业技术有举证的优势,而承担对案件事实证明的义务。其法律效力在于如果被告不履行该义务,就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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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举证责任 倒置 民事赔偿 |
文章编号: | 1009-8267[2007]5-01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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