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综观2008年涉及公司企业具有代表性的新案件,呈现如下特点:随着公司法及新司法解释的实施,公司新类型案件逐年增多,如隐名股东退还出资、否认股东资格等,但是大量公司类型诉讼仍旧集中在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知情权诉讼、司法解散等前几年出现的类型;提供中介服务的行业卷入诉讼增多,同样说明中介服务更深程度地介入公众的经济生活;消费者维权更加理性,注重实际,法律专业人士仍然是挑战行业惯例的先锋;随着网络、金融工具深入到人们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纠纷也层出不穷。与前年度相比,2008年度涉及公司企业的新类型案件种类趋于下降,求新求奇的诉讼明显减少,前几年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呈深入发展,同时,部分案件争议性强。本文所选案例均为公开报道之一审审结或终审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单独成篇,将于下期刊出)。囿于资料收集、水平所限及作者观点不同,回顾案件疏漏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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