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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法律与道德相互融合的统一体
作者单位:贵州省委党校
摘    要:“法治”作为当今世界各国公认的一种最佳治国方式,在法律与道德两者的关系问题上,并非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的平行关系,而是一个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统一体。实现“法治”实际上也就达到人们所向往的“德治”。 所谓“法治”,即一个社会以法律进行的统治,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居于最高地位,是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它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要求,就是“法律必须具有一定的道德性”。 一、“法律必须具有一定的道德性”,是古今众多法治思想家们的一个共同认识 最早主张法治的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经典性地指出:法治有两个最基本的要求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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