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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采取过硬措施削减领导职数
引用本文:李林 ,陈运桐.衡阳县采取过硬措施削减领导职数[J].人事与人才,1996(7).
作者姓名:李林  陈运桐
摘    要:衡阳县委在县直机关“三定”工作中,针对过去领导职数超配严重、人浮于事的状况,采取四条过硬措施,大幅度削减科局级领导职数: 一是“转”。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及身体有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科局领导转任非领导职务。 二是“撤”。对在考察中反映问题突出、胜任票低于60%、且政绩平平的,撤销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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