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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背景下抽逃出资及其法律责任
作者姓名:梁强  李福来
作者单位:北京中策律师事务所
摘    要: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松了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管制,一改过去严管抽逃出资的做法,转而鼓励企业加强自我管理,充分体现了公司自治原则。一、抽逃出资的界定及其表现形式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抽逃出资"一词最早出现于1993年《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此后,《公司法》历

关 键 词:抽逃出资  登记制度  自治原则  出资义务  虚假出资  虚增利润  公司债权人  法律责任  市场主体  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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