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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呼吁:《物权法》引入公证制度——物权立法引入公证制度的现实基础
引用本文:王福家.专家学者呼吁:《物权法》引入公证制度——物权立法引入公证制度的现实基础[J].中国公证,2005(9):11-12.
作者姓名:王福家
作者单位:王福家(中国公证员协会)
摘    要: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许多专家和法律工作者提出:为了保障物权变动的合法、安全、规范、有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在物权法中引入公证制度,即在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公证机构在物权变动中的职责和公证的效力,但也有人对公证行业能否承担这样的责任表示担忧.我认为,这种担忧完全是不必要的,显然是对公证行业缺乏了解所致.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公证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公证机构遍及各地,已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公证队伍,并且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监督检查制度作为保障,完全能够担负起物权变动中相应的公证职责.

关 键 词:《物权法》  公证制度  立法  中国  公证机构  公证职责  物权变动  办证程序  公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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