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商人、交易:商法的三个基础性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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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益宏,梁鹏.市场、商人、交易:商法的三个基础性概念[J].学理论,2009(14):7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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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益宏 梁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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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北京,100088 2.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1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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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商法基础理论的研究中,市场、商人和交易这三个基础性概念一直是被忽视的概念。市场是交易的场所,同时也是交易关系的综合。现代商法中的商人,更加强调商人的知识素质。商法中的交易则是以市场为依托、以资本增值为目的的自愿性权利转移。商法中的“商”就是市场中的交易,“交易”一词贯穿于市场、商人和商法之中,是商法的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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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 商人 交易 商法 |
Three basic concepts: market, merchant and busin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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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LIU Yi-hong LIANG P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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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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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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