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各级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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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险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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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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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中央银行关闭了未能支付1998年10月底到期的875万美元外债的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广国投”)。此举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对于央行该不该关闭和关闭后“广国投”的债务应如何偿还等一系列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除简要地对上述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外,重点对遍布全国的省、市(地)级信托投资公司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将会引起的经济、金融、社会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一些剖析。一、及时关闭经营状况不良的“广国投”是明智之举,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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