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架内两岸合作打击犯罪机制构建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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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南男,郝宏奎.关于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架内两岸合作打击犯罪机制构建的研究[J].公安研究,2010(2):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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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南男 郝宏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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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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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签署开创了两岸侦查合作的新纪元。该协议签署前,两岸侦查合作体现出的间接性、单一性、复杂性与不稳定性特点,导致两岸警方在共同打击犯罪过程中资源投入大,办案周期长,司法效率低,严重影响了对跨境犯罪的打击力度。该协议的签署在两岸侦查合作的主体、范围、程序及内容等方面均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突破。随着制度化合作机制的构建,未来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状况必将实现若干重大转变。两岸应在既有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实践该协议的宗旨,为两岸社会的长治久安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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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峡两岸 共同打击犯罪 侦查合作 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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