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事侦查阶段伤情鉴定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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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兆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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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7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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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基层公安机关,故意伤害案件一般以轻伤以上为起点,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即可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刑事强制措施。因此损伤程度的评定在侦查阶段非常重要。为了保证案件诉讼的顺利进行,降低诉讼成本,就必须坚持刑事技术服务于公安侦查的格局和体制[1],强化法律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刑事技术为侦查服务,其中伤情程度的客观、及时、科学评定即为非常迫切的要求。面对日益增多的人身伤害案件,面对人们法制意识的普遍增强,面对各种规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法医鉴定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将诉讼成本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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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侦查 伤情鉴定模式 补充鉴定 |
文章编号: | 1008-3650(2005)06-0045-02 |
修稿时间: | 2004-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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