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离婚方知女儿非亲生 共有亲情该如何分割
作者姓名:江中帆
摘    要:在子女未成年的核心家庭,家庭财产实为父母共有财产而非家庭共有财产,子女并非家庭财产当然的共有人。但现实生活中,出于血缘亲情,父母购置房产时,将未成年子女登记为房产的共有人的情形却较为常见。父母的登记行为,实质是将房产的部分份额赠与未成年子女,从而将共有财产升华至共有亲情。然而,这种基于血缘亲情的亲子置产赠与,又频频遭遇非亲子事件的碰撞。那么,如果子女非亲生,且亲生一方坚持赠与的情况下,非亲生一方能否要求撤销双方共同的置产赠与?亲生一方的置产赠与是否铁定有效?亲子置产赠与的财产应当如何分割?请看——

关 键 词:共有财产  赠与行为  共有人  房屋  撤销权  共同共有  离婚诉讼  重大误解  分割  法院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