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确立我国市场管理法独立法律学科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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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智慧,俞德鹏.论确立我国市场管理法独立法律学科地位[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0(5):5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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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智慧 俞德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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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大学
(陈智慧),宁波大学(俞德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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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在一定秩序下的自由竞争经济。市场经济在强调和推崇自由竞争的同时,也建立起了一套独特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在这里,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理不仅体现在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上,而且同样体现在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上。本文就从市场管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入手,来论证确立我国市场管理法独立法律学科地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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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管理法 独立法律学科 学科地位 理论依据 法律依据 法律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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