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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确立我国市场管理法独立法律学科地位
引用本文:陈智慧,俞德鹏.论确立我国市场管理法独立法律学科地位[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0(5):57-58.
作者姓名:陈智慧  俞德鹏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 (陈智慧),宁波大学(俞德鹏)
摘    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在一定秩序下的自由竞争经济。市场经济在强调和推崇自由竞争的同时,也建立起了一套独特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在这里,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理不仅体现在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上,而且同样体现在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上。本文就从市场管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入手,来论证确立我国市场管理法独立法律学科地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关 键 词:市场管理法  独立法律学科  学科地位  理论依据  法律依据  法律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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